電梯是高層建筑物中垂直運輸交通的專用設備,是一種對人生安全關系重大的特種設備,已被國家列為特種行業,并頒布了一系列相應的安全規章制度和技術規范。若管理不善,沒有專業的、完善的維修保養,有可能誘發惡性安全事故, 造成生命財產的意外損失。近日,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示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,上海某公司因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,被上海市松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萬元。被處罰的主要原因就是電梯沒有在應維保時間段內進行維保工作。也許有人會爭論:這不是沒有出現任何問題嗎?等出現問題再去彌補與亡羊補牢何異?